点击右上角
微信好友
朋友圈

请使用浏览器分享功能进行分享

作者:饶旭鹏(兰州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政绩观是党员干部世界观、权力观、事业观在履职实践中的集中体现,关系干事创业的价值取向,关系党和人民事业发展的质量成色。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既要做让老百姓看得见、摸得着、得实惠的实事,也要做为后人作铺垫、打基础、利长远的好事,既要做显功,也要做潜功”,深刻揭示了显功与潜功、“显绩”与“潜绩”之间相互贯通、相互支撑、相互促进的辩证关系,为新时代党员干部创造政绩、衡量政绩、提升政绩提供了根本遵循。当前,全党深入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立足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系统把握“显绩”与“潜绩”的辩证统一关系,对于引导党员领导干部校准干事创业方向、防范政绩观偏差、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具有重大理论价值与实践意义。
准确把握“显绩”与“潜绩”的核心要义
科学认识“显绩”与“潜绩”,首先要回答什么是政绩、什么是“显绩”、什么是“潜绩”。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共产党人必须牢记,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这一重要论断从根本上回答了正确政绩的评判尺度,也为理解“显绩”与“潜绩”的统一关系提供了根本前提。无论是“显绩”还是“潜绩”,本质上都不是脱离实际的空洞概念,而是党员干部践行为民宗旨、推动事业发展的具体体现。
所谓“显绩”,是周期较短、直观可见、易于量化、能够迅速产生民生实效与发展成效的工作成果,集中体现为经济稳定增长、重点项目落地、基础设施完善、民生实事办结、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及时解决等,具有即时性、具象性、可感知性。“显绩”回应现实需求、解决当下问题,是执政效能的直观呈现,是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直接来源。所谓“潜绩”,是着眼长远、夯基固本、周期较长、成效逐步释放的基础性、铺垫性、战略性工作,比如体制机制完善、生态环境保护、文化传承厚植等,具有长期性、基础性、根本性。“潜绩”不显于当下、却利在长远,不张扬于表面、却根植根基,是事业行稳致远的“压舱石”。
从唯物史观来看,“显绩”与“潜绩”统一于人民立场、实践立场、历史立场。“显绩”侧重解决发展中的现实问题,“潜绩”着眼塑造事业发展的基础条件;“显绩”体现的是现实成效,“潜绩”积蓄的是长远后劲;“显绩”回应群众当下关切,“潜绩”守护人民长远利益。二者不是彼此割裂、相互对立的“两张皮”,而是完整政绩体系中相互联系、不可偏废的两个方面。没有“潜绩”支撑的“显绩”,往往难以持续;不能转化为现实成效的“潜绩”,也难以真正落到实处。只有把“显绩”与“潜绩”统一起来,才能全面把握政绩创造的规律性,真正把为民造福体现到当下实效和长远发展之中。
深刻理解“显绩”与“潜绩”的内在关联
“显绩”与“潜绩”的关系,是唯物辩证法在政绩观问题上的具体体现,深刻反映了当前与长远、局部与全局的辩证关系。科学把握“显绩”和“潜绩”的关系,是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关键所在。
“显绩”是“潜绩”的现实呈现,“潜绩”是“显绩”的根基支撑。“显绩”并不是凭空产生的,往往建立在长期投入、持续积累基础上;“潜绩”也不是停留于未来的抽象设想,而是会在一定条件下转化为看得见、摸得着的现实成效。没有长期的“潜绩”积累,就没有持续的“显绩”呈现。从实践看,无论是科技创新能力的提升、生态环境质量的改善,还是社会治理效能的增强,都不可能依靠一时之功实现突破,而需要持之以恒、久久为功。脱离“潜绩”而片面追求“显绩”,容易导致急功近利、寅吃卯粮;只讲“潜绩”而忽视“显绩”,又可能使工作停留于纸面,难以转化为群众可感可知的实际成果。
“显绩”与“潜绩”统一于“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政绩追求之中。“功成不必在我”,强调的是境界,体现的是一种不计一时名利、甘于铺垫蓄势的胸怀;“功成必定有我”,强调的是担当,体现的是一种直面问题、主动作为、真抓实干的责任。二者高度统一,构成新时代正确政绩观的精神内核。真正正确的政绩观,要求在历史眼光中谋划长远,在现实实践中抓好当前,把打基础与见实效统一起来,把谋长远与惠民生结合起来,在一件件具体工作中不断实现“显绩”与“潜绩”相互转化、相得益彰。
坚持“显绩”与“潜绩”相统一,树立正确政绩观
以理论清醒夯实显潜统一的思想基础。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政绩观偏不偏、正不正,首先取决于理论上是否清醒、认识上是否到位。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深刻把握“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的根本立场,切实弄清楚政绩为了谁、依靠谁、由谁评判等根本问题。从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把握发展规律,从党的初心使命把握价值追求,从中国式现代化战略部署把握实践要求,深刻认识“显绩”是为民之实,“潜绩”是谋远之基,自觉摒弃急功近利、虚浮不实的错误倾向。
以坚强党性把准显潜统一的政治方向。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起决定性作用的是党性”。对党员干部而言,党性不仅体现为政治上的坚定可靠,也体现为对权力、事业和名利的正确态度。坚持“显绩”与“潜绩”相统一,说到底,考验的是党员干部是否真正把人民利益、发展大局和历史责任放在心中最高位置。要把对党忠诚体现到干事创业上,始终以党和人民事业为重,常对照党章党规检视自身,常以反面典型警醒自己,既肯下“马上就办”的实功,也能下“久久为功”的内功,确保政绩观不变形、不走样。
以人民立场校准显潜统一的价值归宿。“显绩”和“潜绩”虽然在表现形态上不同,但在价值指向上高度一致,都是为了更好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坚持问计于民、问需于民、问效于民,把群众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衡量政绩的根本标准。无论是“显绩”还是“潜绩”,都要以人民为中心,坚决不做劳民伤财、违背民意的事,真正做到为官一任、造福一方。
以务实担当推动显潜统一落到实处。正确政绩观不是停留在口头上的表态,而要落实为真抓实干的行动。对当务之急,必须立说立行、紧抓快办,把“显绩”做实做细;对长期任务,必须保持战略定力,一张蓝图绘到底,把“潜绩”做深做牢。对那些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必须尽快解决的突出问题,要抓紧抓实抓细,切实解决问题、改善民生;对那些事关长远发展重大任务,则要保持战略定力,一张蓝图绘到底。要大力弘扬求真务实作风,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杜绝“盆景式”政绩、“快餐式”落实,在解决实际问题、推动实际工作、增进民生福祉中实现“显绩”与“潜绩”协同并进。
新时代新征程,面对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历史重任,面对“十五五”开局起步的重要任务,广大党员干部必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以全党政绩观学习教育为契机,坚持把“显绩”做在当下、把“潜绩”做向长远,把解决现实问题与夯实发展基础统一起来,把回应群众关切与增进长远福祉贯通起来,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检验的实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