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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子喆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要求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广大党员干部要在学用贯通、知行合一中学党纪、守党纪、执党纪,不断提高自身的党性修养,始终保持廉洁、忠诚、正直。
自觉学纪,在真学真信中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学纪、知纪、明纪是正确用纪和坚定执纪的前提。如果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淡薄,思想就会松懈,行为就会散乱,党组织凝聚力与战斗力就会下降。因此,广大党员干部要自觉学纪,要原原本本学、逐条逐章学、逐字逐句学,务必深入研习党规党纪,认真研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做到心存敬畏、全面理解、深刻领悟、精准把握、切实执行,以确保能够清晰界定纪律的严格界限,明晰“红线”;严格遵守纪律的最低要求,坚守“底线”,时刻紧绷纪律之弦,持续筑牢守纪之堤。
勤勉守纪,在自警自省中践行“清正廉洁”的行动指南。用纪、守纪是学纪的最终目的。我们要将党纪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自警自省,是一种智慧,也是一种勇气,要求我们面对诱惑考验时能保持清醒头脑,自觉对照党纪进行反思纠偏,勇敢面对错误,及时纠正偏差。这不仅体现了自我净化的决心,也彰显了对党组织和人民群众负责任的态度。同时,我们在任何情况下都应坚持原则,永葆清正廉洁。唯有如此,我们方能在复杂多变的社会环境中,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展现新时代党员干部应有的风采。通过坚定的理想信念、过硬的作风品质,我们方能在各自的岗位上发光发热,携手共创党风政风清新、国家安定和谐的美好局面。
从严执纪,在慎独慎微中坚定“为民服务”的需求导向。开展党纪教育,其核心在于促使党员干部深刻内化并实践正确的政绩观念,加强纪律观念,提升党性锤炼,确保其行为清正廉洁,行事光明磊落。在学习过程中,应当不断巩固正确的权力观念,深化对“权力源自人民”的政治认知,培养“行使权力时纪律规矩为先”的职业操守,坚决抵制以权谋私、滥用职权及追名逐利的行为。党员干部需时刻将人民利益置于首位,时刻牢记“我是谁、为了谁、依靠谁”的时代答案。对于民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必须给予高度重视并妥善处理;对于任何侵害人民利益的行为,需立即采取措施予以纠正。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仅要深刻铭记于心,更要将其内化为行动指南,融入个人血液与灵魂深处。兢兢业业、慎独慎微、如履薄冰地将党纪教育的成果惠及更多人民群众。(刘子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