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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各类自媒体平台的出现,个人言论的时空范围大大拓展,网络虚拟空间逐渐成为人们开展社会活动的主要领域之一。然而,因其自由化、即时性以及发言者身份的隐匿性等特点,一些人在所谓“自由评论”“法不责众”等错误思想的驱使下放纵自我。
近年来,我们看到网络谣言、网络暴力、网络欺凌等现象不时出现,某些机构或个人账号为吸睛和吸金,不惜一次次突破底线,歪曲事实、混淆视听的言论严重污染网络环境,败坏社会风气。整治网络乱象刻不容缓。
从编造“女子相亲点餐花费三万多元,相亲对象气愤离场,女子刷爆信用卡”,到为蹭热度造谣言“喂住院婆婆吃泡面”,再到摆拍“秦朗巴黎丢寒假作业”,面对各类网络乱象,多方合力重拳出击,立起“防火墙”、架起“高压线”,从严从快进行打击,让网络违法犯罪分子无处遁形。
当然,形成良好网上舆论氛围,不是说只能有一个声音、一个调子,而是说不能搬弄是非、颠倒黑白、造谣生事、违法犯罪,不能超越了宪法法律界限。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二届世界互联网大会上指出:“网络空间同现实社会一样,既要提倡自由,也要保持秩序。自由是秩序的目的,秩序是自由的保障。”我们既要尊重网民表达、交流的权利,也要依法构建良好网络秩序,坚决清理网上有害信息,决不能任其大行其道,保障广大网民的合法权益,营造清朗有序的网络空间。
(漫画:刘梦甜)
我们看到,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陆续出台,《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关于加强网络直播规范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等网络治理系列政策法规制定发布,顶层设计和总体布局日趋完善,政策法规和落地举措有力有效,“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的观念日益深入人心。
在有法可依的基础上,持续推进网络空间法治化,还有赖于网络法治精神的弘扬和网络法治文化的培育。加快推进网络法治文化建设,树立网络法治思维,强化网络法治意识,政府、企业、社会组织、网民等各主体真正做到依法治网、依法办网、依法上网,才能让互联网始终在法治轨道上健康运行。(评论员:刘晓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