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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晓秋
“院坝协商”是指在农村一线,以院坝、凉亭、长廊等亲民休闲场所为载体,由政协组织主导,有政协委员参加,就地就近、简捷便民、务实有效开展的基层民主协商活动。近年来,施秉县深入探索创新“院坝协商”工作新办法、新举措,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致力于打造独具特色的“有事好商量·搭建连心桥”的协商品牌,全力推进“院坝协商”在施秉县落地生根,为完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设、推进施秉县高质量发展贡献政协智慧和力量。
光明网记者王晓秋摄
建立有效机制,凝聚发展合力。为推动施秉县“院坝协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发展。施秉县坚持“党委领导、政府支持、政协搭台、各方参与、服务群众”的工作机制。县政协主动作为,统筹推进“院坝协商”工作;乡镇部门支持配合,推动“院坝协商”工作有机融合和协调联动。同时,施秉县还按照“不建机构建机制”的原则,创新完善“工作推进机制、协商平台机制、联系群众机制、协商衔接机制、成果转化机制和督办落实”六大机制,配套制定了“院坝协商”工作县、乡、村三级有关制度和调研走访、议事规则、协商流程等制度。推动施秉县“院坝协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发展。
从民生入手,把牢议题“方向盘”。施秉县围绕基层治理、乡风文明、移风易俗、产业发展、项目建设等方面,将关系民生的大事要事从细小处抓起,精选协商议题;坚持“不调研不协商”,围绕协商议题,精细制定调研方案,采取走访了解、集体座谈等方式开展事前调研,确保协商效果;针对确定的协商议题,由政协委员主持,召集村(社区)协商议事会全体成员、县级相关部门、村(社区)干部、群众代表等,就地就近选择在长廊、院坝等地,与群众零距离、面对面地举行“院坝协商”会议,努力与群众取得共识。
多方面吸纳经验,让协商成果落地开花。在协商主体上,施秉县充分吸纳有关部门、团体人士、群众代表、专业人士等主体的意见,充分发挥政协委员的主导作用,突出乡贤寨老的重要作用,让基层群众多参与协商,实行民议民决民办,群众事情群众说了算。在施秉县,院坝协商会结束后,协商意见建议会形成协商纪要向当地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报送协商结果,而后经过规范完善后形成村规民约,由村委会、“寨管委”负责监督执行。确保“一线协商”有结果、有回音。
光明网记者王晓秋摄
在深入推进“院坝协商”工作的过程中,施秉县做到了“商”出共识、“商”出动力、“商”出成效,发挥了政协在服务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不仅通过“院坝协商”纠治了一批陈规陋习,群众的文明意识和思想观念得到了进一步提升。同时,一批群众关注的民生实事,也通过“院坝协商”得到了有效解决。“院坝协商”激发了群众的发展热情,助推了产业发展。人居环境也得到了整治。
施秉县通过“院坝协商”使民主协商触角向基层延伸,在党委、政府和群众之间架起了“连心桥”,充分激发群众的内生动力,激发了村民参与乡村建设的积极性。“院坝协商”将政协民主协商制度优势转化为基层社会治理效能,为助力乡村振兴和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