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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杨晓玲(电子科技大学副教授)
爱国是始终将自身前途命运同国家前途和民族命运紧密相连的思想自觉,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强大精神之基。2023年10月24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以下简称爱国主义教育法),并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爱国主义教育法在提出“各级各类学校应当将爱国主义教育贯穿学校教育全过程”的同时,提出“各级各类学校应当将课堂教学与课外实践和体验相结合,组织学生参加爱国主义教育校外实践活动”。这正是从强调知行合一的角度,为走好爱国主义教育的实践之路提供了重要遵循。
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当前,青年学生思想活跃、价值多元,在学校课堂教育引导的同时,来自社会现实的感知和网络信息的输入,共同影响着青年学生价值观的形成。应当看到,“社会大课堂”在青年学生价值观的综合形塑中起着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因此,我们看到爱国主义教育法在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应遵循的原则上,既强调思想引领、文化涵育、教育引导,又强调实践养成、融入日常、注重实效。
将教学与实践有机结合是推进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方式,要在教学中融入实践元素,在实践中深化教学认识,将实践作为教学的拓展、延伸。围绕爱国主义教育入脑入心入行,要在阐释科学理论的同时,以实践延伸拓展“读万卷书”,以实践注脚诠释“行万里路”,达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比如北京大学强化实践育人,打造涵盖“理论学习、实践实习、志愿服务”等内容的思政实践课程;北京市委教育工委组织开展北京高校红色“1+1”党支部共建活动。各地、各高校通过切实建立课堂教学同实践活动同频共振、同向同行的有效机制,不断推动思政小课堂与社会大课堂有机结合。
行是知之始,知是行之成。党的十八大以来,学校将爱国主义教育贯穿育人全过程,坚持以实践育人、在实践中育人,爱国主义教育实践的重要作用凸显,广大青年学生在爱国实践中受教育、长才干、作贡献。近年来,从在青年学生中深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到走好新时代新青年的长征路,从“三下乡”到“追寻红色足迹·情系圣地发展”等全国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专项活动,从“全国乡村振兴青年先锋”到“全国青年文明号”,从“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到“全国青年非遗传承人扶持计划”等等,各地各部门各学校积极创新爱国主义教育方式,充分利用各类爱国主义教育资源和平台载体,将爱国主义教育实践之路走深走实,取得显著成效。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在新出台的爱国主义教育法中,我们也看到关于深化爱国主义教育实践,提出了多项重要举措,如把爱国主义教育内容融入校园文化建设和学校各类主题活动,组织学生参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场馆设施,又如加强对红色资源的保护、管理和利用,加强对文物古迹、传统村落、传统技艺等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开发,再如加强对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规划、建设和管理等等。这些重要举措的实施和进一步落地,将为深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实践提供有力抓手,为青年学生爱国主义教育的实践养成提供有效路径。
知行合一,方得始终。走好爱国主义教育实践之路,上好爱国主义教育实践大课,要健全统一领导、齐抓共管、各方参与、共同推进的工作格局。青年作为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对象群体,需要社会、学校等各级各类主体,积极创设条件、整合资源,为他们筑好从课内到课外、从校内到校外、从网上到网下的爱国主义教育实践之路。这当中,既要注重发挥地方和相关部门统筹规划作用和政策平台支持作用,从顶层设计、资源配置、条件保障等多方面着力,也要注重发挥各级各类学校在具体实施中的主观能动性和主体性作用,结合学校特性、学生特点开展特色化、针对性的实践活动。通过各类主体力量、各种途径载体、多样方式方法全面赋能、精准施策、协同发力,让爱国主义教育实践之路走深走实,使爱国主义在广大青年学生中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培养爱国之情、砥砺强国之志、实践报国之行,是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的应有之义。党的二十大报告面向青年发出新时代的号召,让青春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火热实践中绽放绚丽之花。为爱国主义教育注入实践动能,将青年爱国主义教育实践深深融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事业之中,一定能走好爱国主义教育的实践之路,在实践中厚植青年家国情怀,让爱国主义精神在青年心中牢牢扎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