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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的生命永远地定格在36岁。
2021年12月15日,时任广西壮族自治区资源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第一检察部副主任的曹艳群,因长期超负荷工作,突发急性心源性疾病,经抢救无效因公殉职。从检13年来,曹艳群始终扎根偏远山区的办案一线,为检察事业奋斗到生命最后一刻。
今年2月15日,在南宁举行的追授曹艳群同志荣誉称号命名表彰大会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检察院追授曹艳群同志“全国模范检察官”称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追授曹艳群同志“广西壮族自治区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学好法律,只为更好地为大家服务1985年2月,曹艳群出生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资源县一个普通瑶族家庭。在报考大学时,曹艳群选择了法学专业。“我是从瑶乡大山里走出来的孩子。学好法律,就可以更好地为大家服务。”曹艳群曾这样说。
2008年大学毕业时,曹艳群初心不改,怀揣着最初的理想,选择回到资源县人民检察院,成为一名检察官。“曹艳群曾告诉我,学习法律,为家乡奉献,是她的梦想和志向。”曹艳群的高中同学刘双艳说。
曹艳群很快进入角色。她的丈夫蒋涛说:“平时,乡亲们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都会找曹艳群请教,她都会认真耐心地解答。”曾经,老家的一名老人因种养的药材被人偷走,找到了曹艳群请求帮助。了解情况后,曹艳群悉心指导老人撰写报案材料,讲清被窃财物金额认定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帮助老人追回了财产损失。
2018年前后,资源县检察院受理了多起非法占用农用土地案。冒着酷暑,曹艳群和同事们组织开展“以案释法”进乡村活动,到当地苗寨普法,为群众答疑解惑。通过走访,曹艳群发现当地法治宣传教育亟待加强。她与驻村干部反复沟通,建立检察机关助力苗寨法治宣传常态化机制,提升村民法治意识。
她是真的爱检察工作,不畏难不怕苦蒋涛回忆,2021年夏天,刚休完产假的曹艳群就主动承办了一起36年前的信访积案。“她是真的爱检察工作,不畏难不怕苦。”
面对纷繁复杂的案件,曹艳群秉持着一颗为民解忧的心,主动请缨。为了查清案情,寻找关键证据,还在哺乳期的曹艳群多次到案件现场调查。为了获取证人证言,她托同事和亲朋好友千方百计联系知情人,逐一走访原案件承办人。为了完善证据,她和同事驱车2000多公里,跨越3个省份寻找关键证人。最终,她找到了50多名证人,制作出8本卷宗,撰写了110多页的审查报告。“没有一股‘钉钉子’的精神,这样的案件是办不下来的。”资源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蒋泽汉说。
全面掌握案情之后,曹艳群决定按照“需听证、尽听证”的原则,组织召开案件公开听证会。会上,曹艳群向案件当事人示证,最大限度还原事实真相,同时邀请人大代表、律师代表等担任听证员,通过摆事实、讲法律、释情理,最终解开案件当事人的心结,让信访群众心服口服。“喜欢这身检察蓝,不仅是因为能指控罪犯,除暴安良,更能让人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和温暖。”曹艳群曾说。
始终坚持干净做人、踏实做事的准则作为一名检察官,曹艳群一直都以“干干净净做人,踏踏实实做事”的准则严格要求自己。虽然家庭经济并不宽裕,但她始终不为私心所扰、不为名利所累、不为物欲所惑。曹艳群经常对自己的朋友们说:“只要不打听、不过问,就是对我最大的理解支持。”
2021年12月,由于长期超负荷工作,曹艳群积劳成疾,患上了严重的病毒性感冒,几近失声。“她负责的部门是检察院主要的业务部门,案件量很大,经常要加班加点。离世前两个星期她患了重感冒,严重的时候连说话都困难。”蒋涛说。
2021年12月10日,收到群众张某胜的国家司法救助申请书后,曹艳群立即向法院调卷、向原办案法官核实、向张某胜所在村村委会了解张某胜的家庭情况。当天下午下班前,曹艳群向上级部门上报了司法救助线索,她说:“张某胜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应当予以救助。一定努力在过年前发放司法救助金,让他们一家过个好年。”
2021年12月15日上午,曹艳群还在为第二天的司法救助工作做着准备。“我们原本计划第二天对张某胜的司法救助案件进行再核查。”桂林市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主任刘影说。但遗憾的是,12月15日中午,曹艳群突发急性心源性猝死,经抢救无效,因公殉职。
次日,刘影忍着悲痛去张某胜家中调查核实相关情况,被救助人张某胜的妻子问:“上次那位女检察官怎么没有来?”得知曹艳群因公殉职的噩耗后,张某胜的妻子眼含泪水说:“这么好的检察官怎么就突然走了。”
2022年元旦前,桂林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秦艳代表曹艳群将检察机关司法救助金发放到了被救助人张某胜手上,办完了曹艳群一生的最后一个司法救助案件。(记者 倪弋、李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