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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杨润聪(中国地质大学(北京)马克思主义学院讲师);洪向华(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教授)
赣州俗称“赣南”,是赣江、东江、北江的发源地,是我国南方地区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在我国治理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经济发展中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地位。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国家“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加快生态文明顶层设计和制度体系建设,大力推动绿色发展,生态环境保护发生了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2015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江西代表团审议时,嘱托江西“走一条经济发展和生态文明相辅相成、相得益彰的路子,打造生态文明建设的江西样板”。2019年5月20日至2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江西考察时再次指出,要加快构建生态文明体系,做好治山理水、显山露水的文章,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
从历史看,赣南的水土流失问题是制约江西生态安全的最大障碍。自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对赣南的水土流失问题高度重视,经过多年的努力,赣州在水土保持生态建设方面成绩斐然。但随着生态文明建设上升为国家战略,面对新形势、新要求,赣州的水土保持工作仍然存在短板,如何转型升级,实现“绿色崛起”,成为赣州的水土保持工作紧迫而艰巨的任务。对此,赣州市积极探索,大胆创新水土保持工作新机制、新举措,形成了“四新四严”的工作方法,实现了水土保持工作的跨越式发展。
水土流失治理“四新”补短板
一是贯彻新的发展理念。赣州市贯彻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理念,坚持生态优先和民生优先统一、山上治理与山下治理并举、开发治理与生态保护兼顾,把治理范围拓展为“山、水、林、田、路、能、居、文”,赋予了小流域综合治理新的内涵。“山”,念好“山字经”,搞好荒山开发利用和生态修复;“水”,注重蓄水排水和生物净化农村生产、生活污水;“林”,发展以脐橙、油茶为主的经果林,注重阔叶、景观性水保林的补植;“田”,培植现代农业和休闲观光农业;“路”,整治、修筑山地果茶园生产道路,方便群众生产;“能”,发展以水电、燃气、太阳能为主的新型清洁能源,替代薪柴、煤炭等传统燃料,防治对林木植被的砍伐;“居”,整治房前屋后路边裸露地面,改善人居环境,建设美丽乡村;“文”,融入生态文明理念和水保文化,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自然生态景观。把水土流失治理与改善生态环境、助力乡村振兴紧密结合起来,以小流域为单元打造水保生态综合体,提升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
二是创造新的治理模式。在治理模式上,大力实施生态清洁型、生态经济型、生态旅游型小流域综合治理;在治理目标上,大力实施“六个一工程”,即“治理一条小流域、扶持一批大户、培育一个产业、创建一个示范园、建设一个生态村、致富一方百姓”;在治理措施上,结合实际丰富植物措施和工程措施,按照“乔、灌、草、藤,沟、池、坝、道”水保八字法,因地制宜,科学设计,综合施策。
三是探索新的管理机制。赣州市遵循“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方针,重点探索了以奖代补、民办公助水土保持生态建设项目管理新机制,鼓励社会资本踊跃投入到“四荒”的开发治理中,创办以高效种植、生态旅游为主的特色生态产业。“十三五”时期,在重点治理小流域内新建高效种植基地450个,帮助和带动3.65万名农民、困难职工实现了脱贫致富。
四是形成新的工作格局。赣州市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协调多部门密切合作,在项目资金、治理技术等方面形成合力。在水利部门重点扶持外,林业部门实施1000万亩低质低效林提升改造工程;矿管部门投资16.5亿元开展矿山植被恢复治理;市山水林田湖办安排5.7亿元国家补助资金用于崩岗侵蚀治理,如赣县、兴国县、于都县治理崩岗4346座,开发式治理崩岗新增造田种果3800亩,为当地群众脱贫致富注入活力。
水土资源保护“四严”强监管
一是建立严明的制度体系。健全的制度是提升水土保持预防监督管理能力的重要前提。赣州市市委、市政府一方面将水土流失防治工作纳入县(市、区)高质量发展考核指标体系,先后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赣州市水土保持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办法》《赣州市水土保持工作重点管理乡镇实施办法》等,明确水土保持工作目标、任务、措施,落实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压实乡(镇)村级水士保持预防保护职责;另一方面,多部门分别下发不同领域生产建设项目防控水土流失管理办法,使目标明确、责任清晰、组织严密、保障有力。同时赣州市还制定出台山地林果开发技术规程,在各县(市、区)推行林果开发相关部门联审联批联验制度,规范各类开发建设活动行为,使水土保持工作目标明确、责任清晰、组织严密、保障有力。
二是实行严格的监督管理。一方面,为能及时发现问题,进一步强化监管实效,赣州水土保高持委员会出台了《赣州市、县、乡、村四级水土保持监管网络工作方案》,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两横一纵”市县乡村四级网络化监督管理体系,形成市、县两级生产建设项目主管部门横向联络,市、县、乡、村四级水保工作人员纵向联动的工作格局,实现水士保持监督管理全方位、全覆盖,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另一方面,加强日常巡查力度,重点检查开发建设过程中是否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即生产建设项目中的水土保持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对巡查中发现防控措施不到位的,及时下发整改通知,要求限期整改,对违反水土保持法规定擅自开发建设、造成生态破坏的项目,责令停工恢复原貌。同时,加强水土保持社会监督,出台《赣州市水土保持社会监督奖励办法》,发动群众监督。
三是履行严谨的调查分析。在加强日常监督检查的同时,积极推进水土保持信息化建设,为加强全面监管,做到“应批尽批、应管尽管、应收尽收、应验尽验、应罚尽罚”提供全面准确的信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在重点区域实行了“天地一体化”监管,将无人机航测技术运用到日常监督检查和监测工作中,改变人工检查的单一方式。在违法案件查处过程中,利用新技术辅助调查取证,科学分析认定生产建设过程中乱挖乱填、乱倒乱弃破坏水土资源违法事实,为行政执法提供准确的证据材料。
四是进行严肃的责任追究。一方面,实行严厉的行政处罚。为切实加大水土保持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实行市县联合执法、部门联合执法等方式,组织监督执法人员采取随机抽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突破监督重点和难点,依法查处各类违规违法行为。同时,严格落实水土保持执法文书制度,在立案、调查、处理、告知和送达等各阶段,完整留存各类执法痕迹,保障程序合法。另一方面,进行严肃的责任追究。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制度,对在水土保持工作中存在慢作为、不作为和乱作为现象坚决进行问责,做到了有案必查、违法必究、失管必问。
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如逆水行“政”、不进则退,容不得半点松懈。赣州的水土保持工作必须继续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西和赣州“作示范、勇争先”重要指示要求,持续推进赣南生态环境改善,全力建设“全国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努力实现赣州水土保持继续在全国站前列、做引领、创示范,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助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