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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郭庆松(上海应用技术大学党委书记、上海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副主任)
共同富裕是马克思主义追求的基本目标,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也是人民群众的共同期盼。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中,习近平总书记庄严宣告,“在中华大地上全面建成了小康社会,历史性地解决了绝对贫困问题”。习近平总书记还强调,新的征程上,我们必须紧紧依靠人民创造历史,“推动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之前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2035年要实现的目标包括“人民生活更加美好,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这一前进方向和奋斗目标,被多次重申和强调。
共同富裕不仅是同生产力相关联的,涉及财富占有、个人收入分配、家庭生活水平等方面的经济问题,而且是同生产关系相关联的,涉及社会公平正义、执政党价值取向、运行体制机制等方面的政治问题。这就决定了我们不仅要按照经济规律促进共同富裕,从经济角度出台切实可行的举措,而且要站在政治高度谋划共同富裕,努力形成对共同富裕的广泛共识,按照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实现共同富裕的奋斗目标。
从经济角度看,我国已进入新发展阶段,经过改革开放以来几十年的积累,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事业取得了历史性成就、发生了历史性变革,我们已经站到了新的历史起点上,这是我们在实现共同富裕上追求更高目标的基础和底气所在。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创造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成就”“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了更为完善的制度保证、更为坚实的物质基础、更为主动的精神力量”。立足当前,展望未来,努力实现共同富裕,需要我们自觉主动地将工作的重点放在解决地区差距、城乡差距、收入差距等问题上。就拿解决收入差距来说,虽然我国居民收入分配状况得到了明显改善,但基尼系数仍然处于大于0.4的水平,因此,持续改善居民收入分配,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不断提高居民收入水平,这是我们实现共同富裕的必然选择。一方面,要通过健全工资决定、合理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等,拓展居民收入增长渠道。另一方面,要利用税收、社保、转移支付等手段来完善再分配机制。同时,“十四五”时期乃至今后更长时期,着力提高低收入群体收入,不断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解决相对贫困问题,积极提高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水平和均等化程度等,也是实现共同富裕要抓的工作重点。
从政治高度看,实现共同富裕能够彰显我们党的根本宗旨,巩固我们党的执政基础,增强我们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从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出发,以提高人民收入水平、缩小收入分配和基本公共服务差距为导向,通过促进更加公平的发展,在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上取得了积极的进展和成效。我国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是由经济社会发展的理论逻辑、历史逻辑、现实逻辑所决定的。努力实现共同富裕,也要求我们遵循经济社会发展基本规律。值得注意的是,在现代社会,要警惕资本无序扩张、市场高度垄断的问题,这是社会主义中国所不能允许的。近年来,在一些互联网巨头和资本集中垄断下,消费者等的利益受损问题已经有所显现,这不能不引起高度重视。去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已经强调,“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十四五”时期乃至未来相当长时期内,我们需要从政治高度上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问题,努力实现共同富裕,以此来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进一步夯实党的执政基础。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中强调:“中国共产党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与人民休戚与共、生死相依,没有任何自己特殊的利益,从来不代表任何利益集团、任何权势团体、任何特权阶层的利益。”
遵循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实现共同富裕,还需要处理好一些重要关系和重大问题。经过长期艰苦奋斗,我们党在实践中形成了先富带动后富、逐步实现共同富裕的规律性认识,推动人民生活质量和社会共享水平显著提升。发展是硬道理,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宏伟目标,最终靠的是发展。要切实推动高质量发展,不断把“蛋糕”做大。同时,还要在不断发展的基础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把不断做大的“蛋糕”分好,让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更加充分体现出来,让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在广大人民现实生活中更加充分展示出来。还要看到,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目标需要一个很长的历史过程,是由一个一个阶段性目标逐步达成的。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立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我们要根据现有条件逐步推进,既要努力缩小地区差距、城乡差距、收入差距,也要努力提升人们的整体待遇和水平,不断朝着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目标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