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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许路
伴随着《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的实施,北京各街乡纷纷拉开了垃圾分类的大幕。对这一造福子孙后代的政策,首都市民们普遍都能理解和认可,推进工作也取得一定进展,但在具体执行过程中也存在居民垃圾分类不规范、桶站值守力量不足、部分社区动员不到位等现象。如何解决好这些问题,更好地开展垃圾分类工作,不妨沿用疫情防控期间让党员干部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经验做法,用“红色”党建引领“绿色”垃圾分类,让党员干部率先转变为垃圾分类践行者,带头推进条例落地实施。
党员干部要有垃圾分类的大局意识。近年来我国面临着与日俱增的垃圾产量和环境状况恶化的局面,以北京为例,平均每天产生近2万6千吨生活垃圾,用2.5吨的卡车运输,所需卡车排成一队能绕三环路一圈。严峻的垃圾问题也引起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实行垃圾分类,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生活环境,关系节约使用资源,也是社会文明水平的一个重要体现。作为党员干部,要积极响应党中央号召,充分认识到垃圾分类的重要意义,积极投身到垃圾分类工作之中,走前头、当标杆、作表率。
党员干部要冲在垃圾分类工作最前线。垃圾分类是一项长期、复杂、艰巨的任务,特别是老旧小区的桶站点位条件比较艰苦,存在脏、乱、难闻以及蚊虫叮咬的问题,导致志愿者值守力量不足,成为了社区垃圾分类工作中的薄弱环节。面对这些难题,党员干部要有“勇挑大梁”和“舍我其谁”的态度,积极响应“支部吹哨,党员报到”工作机制,主动下沉到最基层、最艰苦的桶站值守岗位上,充实志愿者力量,引导居民合理投放垃圾,确保垃圾分类各个环节“不掉链子”。
党员干部要发挥好“八小时以外”的先锋模范作用。垃圾分类不分白天黑夜,不分工作日节假日,党员干部在“八小时以外”时间段更要起到带头作用,自觉遵守垃圾管理条例要求,主动履行垃圾分类职责,及时劝导制止垃圾乱丢乱扔、混装混运等行为,以实际行动带动身边的亲人、朋友参与到生活垃圾分类中来,做一名合格的社区居民。同时,充分利用与社区居民日常交流等“非正式”渠道,积极传播“垃圾分类,源头减量”“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垃圾分类就是新时尚”等环保理念,感召身边的每一位市民,让垃圾分类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垃圾分类是一场任重道远的持久战,是我们党为了加强生活垃圾管理,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改善城乡环境,维护生态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大政策之一。我们党员干部一定要积极响应、以身作则、认真践行,推动垃圾分类成为民众的生活习惯,为“美丽中国”的建设添砖加瓦。(许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