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文超
国以人兴,政以才治。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是党内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重要法规,对于推进干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不仅为组织选人用人提供了遵循,更为干部自身成长指明了方向。
坚持党管人才为总揽。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要坚持党管人才原则,聚天下英才而用之,加快建设人才强国。新修订的条例,对加强党的领导、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作了进一步深化和规范,把党的领导贯穿到选人用人关键环节之中,党委切实加强领导,组织部门认真安排部署,为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质量、选好人用对人提供了坚实保障。
突出政治标准为首要。政治上有问题的人,能力越强、职位越高危害就越大。突出政治标准,就是提拔任用干部要深入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把那些忠诚于党和人民、坚定理想信念、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干部及时发现出来、合理使用起来。
聚焦事业推进为导向。“能不称其位,其殃必大。”树立与新时代新理念新要求相适应的目标定位,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价值导向,不拒众流、广纳英才、知事识人、依事择人,推动干部当好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的先锋队和主力军。不拘一格选贤任能,使人岗相适、人事相宜,使各方面的干部能够充分涌流,集聚到党和国家的事业中,各展所长、各得其所。
千秋大业,贵在用人。《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为新时代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提供了制度保障,也为实现党和国家事业兴旺发达、长治久安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张文超)